虛擬貨幣洗錢防制法 - 虛擬資產管理條例 - 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名單
TWD 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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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令
一、依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為以下之指定:. (一) 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辦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指為他人從事下. 列活動為業者:. 1、虛擬 1 頁
虛擬貨幣探討系列: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可疑交易監控
本篇我們主要從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AML/CTF)的角度,. 討論虛擬通貨交易所或平台(以下統稱「交易所」)應該如何監控作為交易媒介之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交易類型. 有關虛擬貨幣 4 頁
新聞稿-金管會提醒洗錢防制法新制將於近期上路
自施行日起,未依規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從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業務,違反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以下同)500萬元以下罰金,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
113年7月31日公布之洗錢防制法第6條業於113年11月30日施行,依上開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
台灣洗錢防制新法「8/3正式上路」,如何影響加密貨幣圈?
台灣立法院在本月16 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一個修法重點是「強化虛擬資產服務監管,嚴杜以虛擬資產洗錢」,新增的第六條新法首次將「虛擬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虛擬資產:指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表彰得以數位方式儲存、交換或移轉之價值,且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