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非法僱用、收容或仲介行蹤不明等之外勞,一經查獲者,除須依《就業服務法處》以新臺幣15萬元到75萬元罰款之外,雇主還須負擔非法外勞查獲留置的收容費與遣返費。 申請外勞 ...
1. 登入移工動態查詢系統進行通報。 · 2. 撥打勞動部1955 專線進行通報。 · 3. 以書面通知移民署及警察
另外,按照「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的規定,原先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要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鍰,但如果符合特定情況,罰鍰就可以減輕二分之一,跟
一名移民署官員說明,過去失聯移工自行到案,準備一萬元罰鍰、近萬元機票,可以迅速遣返;但罰鍰提升到五萬元之後,失聯移工自行投案若繳不出罰金,因不能收容,
移工人數裁罰,預計改成每「人」15萬元到75萬元罰鍰,也就是說,以往雇主單次被查獲聘用3名或多名失聯移工時,最高罰款是75萬元,但是,在未來,按人頭計算,罰款
雇主因故謊報移工失聯,若被查獲的罰則很重,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若認定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
近年移工失聯人數失控暴增,失聯8萬人,犯罪4000多起,移民署勃然大怒,正式修法自今年3月起,逾期滯台行政罰鍰提高5倍,罰款金額從1萬提高到5萬。